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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督查小组查课制度

发布者: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0:55 浏览次数:

为促进我院学风建设,督促在校大学生积极完成相关学业任务,同时也使得院内各项学风建设工作更为制度化、规范化。本院特组织开展了全院规模(非毕业班)的查课考勤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督查小组,并为此制订了《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督查小组查课制度》,以便更好地管理和考查在校大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查课考勤采取提前安排、随机抽查的方式,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督查小组安排

督查小组由大一至大三各班的班长和学习委员组成,于指定课时抽查各个班级的上课出勤情况。

二、查课情况及反馈

每周一至周五督察小组成员于德济楼538室(z2-538)领取查课簿,督查小组成员应认真填写好考勤情况同时将查课情况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并于当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之前及时交往德济楼538室(z2-538)室并做好登记。

三、查课程序

督查小组成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需查课的班级并做好准备工作,于上课铃响前5分钟仔细清点人数并在查课簿上做好记载,包括学院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任课老师签名、班委签名及其联系方式、缺勤名单(迟到、请假、缺勤须注明,若未能及时登记则与班委详细说明,由班委于当天按所查人数将名单上交至本院负责老师处),上课铃响后30分钟才可离开。

四、缺勤处理

上课铃响30分钟之间(如1、2节课8:20—8:50,6、7节课13:55——14:25)到达的同学视为迟到,该时间段之后(如1、2节课8:50之后, 6、7节课14:25之后)到的同学均视为缺勤。

一次缺勤的同学将被学院予以上交手写检讨书处分;三次缺勤的同学将被学院予以通报批评处分;五次及以上缺勤的同学将通知其家长。

五、查课注意事项:

查课工作开始之前,督查小组成员需认真核对查课班级情况,若与查课簿记载有出入,确定情况属实后需及时修改;若有多个班级一起上课,督查小组成员需查所有上课班级的指定课程;若有请假者,督查小组成员将名单写在请假一栏,并在查课时检查有无有效的请假条(有效的请假条须由辅导员签字)。如有特殊情况当时未能出示假条者,督查小组成员详细记录后需督促班委将请假同学的假条于指定时间之内(周一至周四被查需在本周内,周五被查需在下周一下午5:35之前)上交至本院负责老师处,逾期均视为请假无效。若未详细注明或没有上交有效请假条者,均作缺勤处理。

六、督查小组成员注意事项:

督查小组成员查课前需先与教室上课老师、班级学生干部进行礼貌有效的沟通,尽量避免冲突,态度端正,使用文明用语。离开教室后,要在查课簿签署姓名,否则按缺勤处理。督查小组成员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注意字迹工整,书面整洁,不得人为性毁坏查课簿,无校学生会学习部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相关内容。

七、请假条格式说明: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最新请假条格式将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请假人须手写请假条,由辅导员老师签字并照相存档,并将原件上交给有关负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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