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是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有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消化课堂教学内容、预习未学的课程;有利于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扩大学习范围,优化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减少不安全因素。实践证明,组织好晚自习,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晚自习管理、规范秩序,增强晚自习学习效果,我们做出如下规定:
一、大一年级的晚自习
1.大一年级全体成员必须于18:30之前准时进教室。
2.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自习按正常上课考勤,迟到、早退、缺席按考勤制度处理。
3.学生开始晚自习后,要自觉维持自习秩序,不得进行非学习事项的活动,晚自习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闹跑动、吃零食、抽烟、打接电话、充电,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
4.自习室学生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自习学生要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准在桌面上乱写乱画。
5.自习室期间不得出现交往不得体、说脏话、打架、吸烟、饮酒等有损于学生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如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6.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7.校园内严禁吸烟,走廊内要保持肃静,离开课室其间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8.自习时学生要自觉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课本、钱包、手机、衣服等私人物品,凡因个人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9.自习室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事假需要辅导员同意,否则按缺勤处理。
10.值班教师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上晚自习提前5分钟到晚自习班级开灯等候学生。
11.及时让学生签到,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有缺席情况,及时向学院反应,与同学做好交流与沟通,查明细况。
二、大二、大三年级的晚自习
1.每周二、四晚18:30-21:05未过四级、二级、挂科以及学业预警的同学需要到德济楼508进行晚自习。
2.晚自习总共分为三节课,第一第二节课都需要有相关负责人做好签到,统计好考勤状况,请假需要假条,迟到、早退以及缺勤需要通知追踪到人。
3.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闹,不准吃零食,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入,不得随便走动;尽可能控制无关学习的使用手机行为。
4.凡无故不上晚自习者,视为旷课,一个晚上缺席视为旷课一学时,迟到或早退三次计旷课1学时。对于无故旷课者给予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累计旷课达到4学时,院级通报批评一次,达到8学时,院级通报批评二次,达到12学时,院级通报批评三次。受到三次院级通报批评者必须由班主任签署进一步处理意见,上报学院领导审批处理。
5.对晚自习喧闹、不听劝告、严重影响他人者将直接上报学院处理,对他人喧哗吵闹情况,各班同学有权制止并上报。
6.学院内学风督导组与院学生会学术创新部共同监督晚自习考勤状况,杜绝早退、迟到。
7.进行晚自习优秀学员评奖,对于考勤状况与纪律状况良好的同学进行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