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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30日 00:00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江苏省内财经类高校唯一的MPA项目

2015年招生简章(双证班)

公共管理硕士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MPA),是专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经济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人才的专业学位。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现有公共管理等18个教学学院(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8个,包括MPA、MBA等在内的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

依托我校经济管理的学科优势,我校已初步形成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财政、公共事业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等各二级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学校着力于培养理论与实务并重,个性特征和团队意识共存,富有实干精神和现代管理经验的现代公共管理人才。

现将我校2015年公共管理(双证、秋季入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方向

01 行政管理 02 社会保障 03 政府经济管理

二、招生计划

50人左右

三、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学制2.5年, 学分4年内有效,无需脱产。课程教学采取每学期集中授课(节假日或者周末)的方式。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5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从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到2015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报名

1、网上报名

(1)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

(3)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报考院系:“公共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专业学位-公共管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现场确认

3

(1)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要求: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费、照相。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六、考试

1、全国联考

(1)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时间:2015年1月4日至1月5日

(3)科目: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逻辑、数学和写作)(满分200分)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4)考试大纲:

《2015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5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二)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5)参考资料:

《2015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解析》,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同意考试辅导用书编委会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5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二)考试大纲解析》,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同意考试辅导用书编委会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复试

4

(1)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综合素质测试(含《公共管理学》专业知识测试与英语水平测试);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考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2)复试时间:2015年3月,届时在南京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与体检于复试时统一进行。

七、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的联考成绩排名,参考复试成绩,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九、培养费

培养费:30000元

费用一般一次性缴清,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在校期间食宿自理。不享受学术性研究生基本生活津贴、助研津贴和医疗保障待遇。

十、咨询和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5-86718356 ,025-86718358

地址:南京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管理学科楼530室)(210023)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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