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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校通知:关于2016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0:00 浏览次数:

本校各单位:

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16年寒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1.学生于2016年1月20日考试结束后可以离校,下学期于2月23日至24日报到注册,2月25日开始上课。

2.教师在完成期末考试工作并将学生成绩交至各学院(部)后,于2016年1月23日起开始休假,2月23日前返校,到所在学院(部)报到。

3.全体教职员工自2016年1月23日开始休假,2月23日起恢复正常上班。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休。

二、寒假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的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和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登分统计工作,并安排落实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必须在2016年1月23日前将学生成绩交至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应确保放假一周内寄发学生成绩单至学生家长。各学院(部)和有关部门应积极为教师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准备工作、毕业班学生的就业工作等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3.各单位应对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寒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并对仓库、书库、实验室、资料室、档案室等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本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解决措施。

4.后勤保障处、基建处等部门应利用寒假抓紧对教室、宿舍等教学、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采取防冻保暖措施,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5.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密工作,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6.各单位应做好春节慰问工作,对离、退休人员、军烈属、困难职工和因病住院人员进行慰问。

7.寒假期间,离校人员要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三、寒假值班安排

假期值班是确保学校安全和及时处理问题的有效措施,值班人员应高度重视、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校长办公室。

1.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仙林校区负责总值班。仙林校区值班地点在仙林培训楼401室,值班室钥匙在培训楼总台领取,值班电话:86718787,假期值班时间为8:30——次日8:30。具体值班表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2.各学院务必安排落实好本部门假期值班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及假期学生工作。凡有学生留校的学院应成立学生留校管理工作小组,保证每天安排学院负责人和学工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留校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各类问题。

3.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图书馆等部门须认真安排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的部门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于2016年1月8日前报校长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楼1111室,电话86718778,传真86718955)备案。

4.保卫处重点巡查校园安全,特别是办公楼、实验室等地点的防火防盗问题;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图书馆重点保证教职工和留校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条件,加大水电使用安全的检查力度,保证网络和电视信号畅通;后勤保障处加强留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与疾病防控。

5.桥头校区管委会、红山学院要切实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安全,于2016年1月8日前将值班表报送校长办公室备案。

6.继续教育学院安排好福建路校区的值班工作,于2016年1月8日前将值班表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7.教职工班车在2016年1月23日至2月22日期间执行节假日班车运行时刻表,2月23日起所有班车恢复正常行驶。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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