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江苏省内财经类高校唯一的MPA项目
2020年南京财经大学MPA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MPA),是专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经济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人才的专业学位。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法工文理艺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设有公共管理学院等18个教学学院(部),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与政策”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以及包含MPA、MBA在内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
依托我校经济管理的学科优势,我校已初步形成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财政、公共事业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等各二级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学校着力于培养理论与实务并重,个性特征和团队意识共存,富有实干精神和现代管理经验的现代公共管理人才。
现将我校2020年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方向
01地方政府治理
02公共经济管理
03社会保障管理
二、招生计划
80人左右
三、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学制2.5年, 学分5年内有效,无需脱产。课程教学采取每学期集中授课(节假日或者周末)的方式。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1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1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3)国民教育序列获硕士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1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报名
1、网上报名
(1)时间:预计 2019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3)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报考院系:“公共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专业学位-公共管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现场确认
(1)时间:预计2019年11月中下旬。
(2)确认要求: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费、照相。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六、考试
1、全国联考
(1)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2020年1月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时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科目: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逻辑、数学、写作)
204英语二
(4)考试大纲:
《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二)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5)参考资料:
《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解析》,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同意考试辅导用书编委会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二)考试大纲解析》,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同意考试辅导用书编委会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复试
(1)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综合素质测试(含《公共管理学》专业知识测试与英语水平测试);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考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2)复试时间:届时在南京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http://mpa.njue.edu.cn)网站上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与体检于复试时统一进行。
七、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的联考成绩排名,参考复试成绩,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九、培养费
培养费:5.7万元(待定)
在校期间食宿自理。不享受学术性研究生基本生活津贴、助研津贴和医疗保障待遇。
十、咨询和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5-86718353
地址:南京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仙林校区德济楼518办公室)(210023)
网址:http://gggl.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