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及论文评阅分组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第一组:李永乐(组长)、杨清可、卞一凡(研)
第二组:吕立刚(组长)、戴靓、王剑文(研)
第三组:孙 燕(组长)、丁琳琳、程 欢(研)
第四组:宣 超(组长)、聂致钢、贾艳芳(研)
第五组:张芳怡(组长)、李 颖、王 鑫(研)
第六组:张丽芳(组长)、李建豹、云如先(研)
公共事业管理
第一组:赵 强(组长)、詹国辉、缪燕子、朱啸艳(研)
第二组:吴文俊(组长)、朱广忠、尹 璐、王顾学(研)
第三组:金志云(组长)、方 超、曾迪洋、吴 薇(研)
第四组:黄建伟(组长)、王永生、李 波、董冠宇(研)
第五组:汪 栋(组长)、黄 斌、江永清、王婵婵(研)
劳动与社会保障
第一组:袁国敏(组长)、汪润泉、吴 蓓(研)
第二组:陶纪坤(组长)、赵广川、朱桉慧(研)
第三组:曹信邦(组长)、范 雯、李晓鹤、张小凤(研)
第四组:陆解芬(组长)、戴凤燕、崔烨、吴秉炜(研)
第五组:秦建国(组长)、梁 誉、杨翌凌(研)
分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参加答辩对象
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且规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任务撰写的学生。
三、论文评阅、审核
指导教师5月17日前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各系负责人5月18日前在毕设系统内对毕业论文评阅工作进行分配,评阅教师5月20日完成毕业论文系统中毕业论文评阅工作。
四、答辩程序
按小组内答辩人学号顺序进行答辩。答辩程序如下:
第一,答辩人陈述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每人10至15分钟;
第二,答辩小组提问,5至10分钟;
第三,答辩人回答提问。
答辩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答辩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提问教师姓名、教师所提问题、学生答题内容、提问教师对学生答题情况的总体评价。答辩记录作为评定答辩成绩的依据。
五、答辩时间、地点
专业 |
组号 |
答辩组成员 |
时间 |
地点 |
公共事业管理 |
第一组 |
赵强(组长) 詹国辉 缪燕子 朱啸艳(研) |
5月22日13:00 |
Z2-105 |
公共事业管理 |
第二组 |
吴文俊(组长) 朱广忠 尹璐 王顾学(研) |
5月22日13:00 |
Z2-118 |
公共事业管理 |
第三组 |
金志云(组长) 方超 曾迪洋 吴薇(研) |
5月22日13:00 |
Z2-534 |
公共事业管理 |
第四组 |
黄建伟(组长) 王永生 李波 董冠宇(研) |
5月22日13:00 |
Z2-502 |
公共事业管理 |
第五组 |
汪栋(组长) 黄斌 江永清 王婵婵(研) |
5月22日13:00 |
Z2-508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第一组 |
袁国敏(组长)汪润泉 吴蓓(研) |
5月22日13:00 |
Z2-615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第二组 |
陶纪坤(组长)赵广川 朱桉慧(研) |
5月22日13:00 |
Z2-108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第三组 |
曹信邦(组长)范雯 李晓鹤 张小凤(研) |
5月22日13:00 |
Z2-619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第四组 |
陆解芬(组长)戴凤燕 崔烨 吴秉炜(研) |
5月22日13:00 |
Z2-102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第五组 |
秦建国(组长)梁誉 杨翌凌(研) |
5月22日13:00 |
Z2-106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第一组 |
李永乐(组长)杨清可 卞一凡(研) |
5月22日13:00 |
Z1-117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第二组 |
吕立刚(组长)、戴靓 王剑文(研) |
5月22日13:00 |
Z1-116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第三组 |
孙 燕(组长)、丁琳琳、程 欢(研) |
5月22日13:00 |
Z1-115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第四组 |
宣 超(组长)、聂致钢、贾艳芳(研) |
5月22日13:00 |
Z1-11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第五组 |
张芳怡(组长)、李 颖、王 鑫(研) |
5月22日13:00 |
Z1-112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第六组 |
张丽芳(组长)、李建豹、云如先(研) |
5月22日13:00 |
Z1-110 |
六、论文成绩的评定
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人成绩、答辩小组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指导教师成绩占40%、评阅人成绩占20%、答辩小组成绩占40%。
七、二次答辩
首次答辩后,按照每个专业选取最低5%、最高不超过15%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高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仍不通过的,不能当期毕业。
首次答辩成绩高于90分的学生全部参加二次答辩,综合两次答辩成绩,评定优秀论文。
八、其他事项
指导教师仔细审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引言、文献回顾、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结论及讨论等是否符合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杜绝学生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等行为。
答辩通过学生应于5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其他环节的材料整理工作,撰写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业务总结表”,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审核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后在“毕业论文材料提交确认表”签字。
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5月9日